接连数日内您扫了几次雪?您是房东还是租户?您扫的是自住房门前的雪,还是您名下出租房门前的雪? 清理门前楼梯或台阶上的雪到底是谁的责任?全部由房东负责,还是房东与租户分担,还是各扫各的(比如房东和租户并不住在同一栋建筑内)? ![]() 大蒙特利尔地区司法中心(CJPGM)住房法专家David Searle律师接受媒体采访,解释了相关法规。 先看租赁合同 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,房东必须在“合同的E部分”明确指出“谁该负责清理楼梯和阳台上的雪”。写谁就是谁。 情况一:房东该扫……但没扫。 如果合同中写明“由房东负责”,但事实上房东没有去做,该怎么办呢? 首先,租户可以自己扫……当然,如果租户“坚持按合同办”,那租户就应该主动联系房东,表达意见。 注意,一切交流均应采用“电子邮件/信件”方式进行,以获取“书面证据”。 如果房东不纠正,租客可发送“最后通牒”——明确告知房东“自己将向住房行政法庭(TAL)提起诉讼,寻求支持以减免房租。 注意,无论任何情况,租户均不得“在法庭宣判前提前扣留租金”。如果发现“租金不足”,TAL法官会直接判租户败诉……甚至可能直接同意房东的合法请求——将租户驱逐。 情况二:租户该扫……但没扫。 如果合同中写明“由租户负责”,但租户就是不扫,怎么办? 基本程序和上面相同——房东应该先联系租户,然后向TAL提起诉讼,指控租户违反合同。 当然,这场官司的结果很可能就是“租户被驱逐”,房主需要周全考虑,权衡利弊。 情况三:多名租户……哪位扫? 如果出租房内住有多家租户,而合同仅指明“由租户扫”,但未指明“由哪位租户扫”,怎么办? 这种情况下……租户之间应该协商并确定“每家负责一部分”。如果“谁都不愿扫”或者“扫得不干净”,那“有意见的租户”就必须主动联系房东。 房东有责任解决这个问题。 如果解决不了,那房东就得自己去扫……或者向TAL提起诉讼,指控某位租户违反合同。 出事以后谁担责? 上面的种种分析其实最终都指向一个严肃的“法律责任”问题——如果快递员在未清理积雪的楼梯上摔倒受伤,谁来担责? “责任”当然要由合同中标明的“责任人”来负,但现实情况是,除了该名“责任人”,“房东”永远逃不了干系——“疏忽”指控在所难免,“按比例赔钱”板上钉钉。 新闻来源:TVA |